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问题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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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出门、少聚会,

勤通风、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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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学习《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

一起用知识迎接希望!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篇



11


问题11: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12


问题12: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要备案才行?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申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需要备案,但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13


问题1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