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问题1-2)

2020年3月1日,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要开始啦,
我们将迎来新个税的首次年度汇算!


“我有没有把新政红利享受足呢?
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足额申报?
年度汇算在哪里办?怎么办?…”
最近,小编后台收到不少留言。
别担心,
我们认真归集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100个问题,
从今天开始,一一为你解答!



来来来,收下这个新春大礼包
——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
新的一年,我们都是“慧”算小达人!




专项附加扣除篇



01



问题1: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答: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为纳税人带来了更大政策红利,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2


问题2: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首次享受时,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可以填纸质表格,可以填电子表格,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远程办税端口进行填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