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举报偷税漏税,反被获刑10年

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但一些企业为了减轻税务负担,通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实,不仅面临被罚款,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有一名员工在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时,结果反被公司告上法庭,获刑10年!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详情】

2020年9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个判决显示,雷某某自2013年3月起担任武汉市A公司的人事总监,负责人力资源工作,掌握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发放及纳税申报信息。2018年6月,A公司因经营出现困难,将雷某某的工资由每月10000元降到5000元,雷某某对此表示不满并自行离职。


此后,雷某某以掌握A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和职工社保缴纳信息为由,向公司负责人郑某要钱,声称不给钱就举报。郑某未答应,雷某某就向武汉市税务部门举报了两次,A公司两次接到税务部门的稽查通知。雷某某警告,如果还不给钱就把郑某公司所有的台账和社保台账交给税务部门。无奈,A公司在2018年12月~2019年2月20日期间,先后7次向雷某某汇款共计60万元。之后,郑某将对其敲诈勒索的雷某某告上法院。2019年3月20日,雷某某被抓。




2018年12月21日,武汉市税务部门对A公司的被举报涉税事宜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经审理于2019年5月20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A公司限期将依法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377112.53元进行补扣并解缴,同日对A公司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188556.28元。


【法院判决】
经法院认定,证人证言、银行电子回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均证实,被告人雷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雷某某退赔犯罪所得60万元,并发还被害单位武汉市A公司。


其实,这种员工离职后或者是在职期间因对公司心生不满,举报公司偷税漏税,并恶意威胁公司的情况并不少见。



因为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税的纳税申报,依据的都是员工工资,所以为提高员工个人,特别是公司股东和高层的实际到手收入,企业都会通过虚列或拆分工资的不合规的方式,提升公司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和节约公司的社保成本。



但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除了追究补缴和罚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罚。如: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想要节税,必须选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既不违反相关税法规定,又不用承担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利大于弊,而且节省下来的钱也不是小数目。



企业可以采用灵活用工的方式将人力资源成本可控化,如将一部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外包出去,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其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部分。


又或者采用一种新的灵活用工方式,在灵活用工平台上,企业和个人之间不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


企业将工作以任务包的形式发放在平台上,人才可以通过接取、完成任务,领取报酬。企业无须给个人缴纳社保,无须承担个税,既为企业节省了成本,又为企业规避了用工风险,人才价值也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大幅提高个人实际收入。


金税三期系统全面升级后,信息更加全面、精准、透明,国家对于企业合法合规纳税有更高的需求,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企业应该加强税收管理、通过将企业部分业务外包出去,规避税务风险,进行灵活用工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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