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阳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阳江市2019-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阳金管函[2019号]2号)精神,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二、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11元/月的标准,凡职工缴存额低于621元(含62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三、根据广东省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1410元的标准,对职工月激存额在141元(含14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


   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对在7月1日之前,已经在阳江市及各县(市、区)办理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购买二手房已经缴纳房屋买卖税费及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5日


来源: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