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劳社险[2009]15号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发布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发布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9〕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同意,2009年 7月l日至2010年6月 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
2.79%,现予发布。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