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劳社就[2009]26号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群众得实惠”实事项目的通知》(苏劳社办〔2009〕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1000名“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苏州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创业富民,就业利民的思想,通过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活动,为其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实施创业实践,发掘内在潜能,引导其迈出创业第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参训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目前为灵活就业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2009届毕业生)。
三、目标任务
全市组织10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训练营。其中: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各100名(含上半年已训练的50名);吴中区、相城区各50名;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各80名。
四、方法步骤
创业训练营分成动员组织、学习培训、企业见习、跟踪服务四个主要阶段。
1. 动员组织。2009年8月底前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符合参训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以区、县(市)为单位按目标任务,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训练营。
大学生创业训练营原则上于2009年9月初启动,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2. 学习培训。时间为10天,主要进行创业能力(SYB)和能力素质拓展培训。
3. 企业见习。为有见习意愿的学员提供为期3至6个月的创业见习。
4. 跟踪服务。参训学员在创业见习满3个月后,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持续3个月的全过程跟踪服务,主要包括“创业项目对接、个案辅导和专家指导”等内容。
五、训练营内容
创业训练营内容由创业能力(SYB)培训、能力素质拓展、创业见习、跟踪服务四个方面组成。
1. 创业能力(SYB)培训。参加创业训练营的参训学员首先要参加创业能力(SYB)培训和专项实务讲座,其中创业能力(SYB)培训包括:将你作为创业者来评价、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等知识、技能体系;专项实务讲座包括:工商、税务、财务知识以及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成功后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2. 能力素质拓展。以各种形式多样化的能力拓展项目为抓手,积极与社会有能力拓展公司合作,对参训学员从心理到身体素质进行锻炼,旨在激发参训学员的创业激情,树立就业创业信心,进一步培养参训学员的各方面能力。
3. 企业见习。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安排参训学员进行创业见习。按照市委、市政府苏发[2008]4号文件的精神,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创业实践的见习基地,专门安排参训学员进行创业见习活动,提供积累工作与社会经验的良好机会,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商业保险,对创业见习基地给予带教补贴。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高新区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大学生创业见习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苏劳社就〔2009〕23号)具体实施创业见习工作。其他地区的创业见习工作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地方特点,创新创业见习的形式。
4. 跟踪服务。这一环节主要围绕“创业项目对接、个案辅导和专家指导”等内容展开。如怎样进行创业项目定位、创业地址选择、进货渠道、营销策略等等。总之,遇到具体的问题,训练营应尽全力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尽全力帮助参训学员创业者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提高参训学员创业成功率,将参训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六、组织形式
大学生创业训练营的组织形式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对训练营整体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二是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对训练营提供创业技能(SYB)培训、能力素质拓展工作,及跟踪服务的技术支持;三是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训练营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生源动员组织、日常管理、参训学员企业见习、跟踪服务和各项政策落实等工作。
七、考核评估
将创业训练营活动情况纳入各地创业促就业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对达到考核指标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