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定点药店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0-22 18:46:54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点零售药店自查 各定点零售药店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遵守服务协议的情况。 由各定点药店自行从市人社局网上下载自查表格(网址http://hrss.shantou.gov.cn/index.asp)。按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表格,并加该盖印章。在1月5日前报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金新路13号)。逾期报送的按《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市人社局医保科邮箱:stldybk@126.com )    二、现场考核抽查 就各定点药店自查情况进行核对后,抽查部分定点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三、汇总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日常检查、现场考核情况,综合确定药店年度考核成绩。    联系人:沙小滨    电话:8864504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