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稽查信息化水平,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不断完善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稽查执法向“移动稽查”“数字稽查”“智慧稽查”跃升。
一是全面梳理建设思路,因地制宜搭建“四室”。稽查局积极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厘清稽查应用系统建设现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照税务总局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和检举接待室建设标准,逐步建成符合“相互独立、标识统一、功能齐全、专业保密”要求的“稽查信息化指挥场所”,成为全疆税务系统首个建成地市级稽查指挥管理系统的单位。
二是统筹各阶段工作,稳步推进试运行。在前期已完成场所选址、方案制定、预算编制、房屋改造装修的基础上,统筹布置和安排“稽查信息化指挥场所”的收尾工作,安装配备“四室”的摄像、储存、耳麦通话等专用设备及其他通用办公设备。截至目前,“稽查信息化指挥场所”的各功能分区基本完善,顺利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已通过指挥会商室会议系统参与了3次专题培训会;运用指挥会商室和案件查账室联通功能,完成了1次专案指挥分析;“打虚”工作组运用稽查询问室对50户涉案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三是配齐办案工具,健全管理制度。为使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获取和固定案件证据、记录和回溯办案过程、支撑和辅助案件查办,装备核心设备,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备其他软硬件设备,通过单兵操演,确保可实际操作。在做好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四室”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与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考虑,杜绝“只建不用”和“只用不养”,确保“四室”规范安全使用和各项设备设施正常高效运转,促进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