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解读

2017-10-24 00:00:00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解读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如何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到区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1)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如何办理?
  持有 2001 年版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满六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持证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持证人员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地)的区财政局办理;
  持证人员在南京既无工作单位又无居住地或暂住地的,由各区财政局办理换发后再办理调出手续。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在换证前尚未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的,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换证;持证人员换证同时申请信息变更的,应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提交变更事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先进行信息变更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要求办理,补发的证书为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常换证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近期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
  三、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应如何办理?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变更及工作单位省内变动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变更事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1)
  5、变更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办理跨省调转?
  (一)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区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 2)
  4、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二)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 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1)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 2)
  5、调入后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调入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如何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遗失补办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书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补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1)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二)毁损补办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的,可以申请补领。补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1)
  3、毁损的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六、是否可以委托办理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该办理事项规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