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综合类政策)

2015-10-28 00:00:00
  科技企业孵化器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