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梅州市2012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2014-02-14 00:00: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落实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深入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促进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计算人工成本,让劳动者择业对工资待遇有所选择,我们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抽样调查的形式,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各类行业企业职位(工种)工资水平开展了调查。我们调查了200多户企业,采集了各类职位(工种)工资水平的最新数据,并对数据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评价,形成了我市2012年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这个工资指导价位,涵盖了我市水泥生产、建筑施工、矿山井下、机械化工、电工木工、电子电脑、电信邮政、金融保险、服装裁缝、印刷包装、客运货运、旅游营销、酒店客服、美容美发、园林绿化、酿酒制茶、农庄种养、保安物业、家政保洁等20多个行业153个职位(工种)。各职位(工种)高、中、低的工资价位,比较观客真实地反映了各企业和各职位(工种)的最新实际工资水平,是企业正确处理员工工资关系、确定工资水平和计算人工成本的参考依据,也是求职者在工资协商中的参考依据。 现将《梅州市2012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具有较好的市场指导作用,各级人社部门要利用网络、人才市场及其电子屏幕或墙报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和广大求职者公布,积极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引导劳动者合理择业就业。 附:《梅州市2012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