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废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19-11-18 00:00:00
梅市人社函〔2019〕28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关于废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