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荣获A级

2018-11-01 00:00:00
日前,茂名市在广东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位列A级,荣获省级通报表扬。2017年,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公安以及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9161户,成功处理劳资纠纷638宗,当期结案率100%;责令清退欠薪6600万元,涉及劳动者7133人。切实维护了全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和肯定。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欠保支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批示。印发了《关于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各区、县级市政府也建立以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协调机制。同时,实施定期督查制度、问责制度,明确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等19个部门共同组成的茂名市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二、部门联动,有力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加大联合排查力度。市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发改、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163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168户。先后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新一轮劳资矛盾摸排化解工作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称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2017年被评为“五星级仲裁庭”。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检查。狠抓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尤其重点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重点行业;摸清欠债欠薪问题涉及项目数量、金额、人员底数,按照隐患级别逐一建立市、县、镇三级劳资矛盾纠纷工作台账,并积极进行滚动排查,有效确保了劳资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确保每个项目立项合法合规,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制度,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2017年,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共499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均达到省的要求。 四是加大治理欠薪力度。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安机关的“110”、工商部门的“12315”、总工会的“12351”等热线接到劳资纠纷举报投诉信息后,及时移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处理。及时查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媒体反映有关事件,高效化解了广东闰宝有限公司欠薪事件等一批劳资纠纷。严厉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2017年共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9宗,打击力度创历年最高。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利用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总工会舆情监控,确保劳资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推进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建设领域制度建设。印发《茂名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405个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存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2.09亿元。制定《茂名市房屋市政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茂名市水利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覆盖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同时,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的建设单位开工新项目的规定;对不按要求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也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三是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茂名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17年共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宗。印发《茂名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并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 四是健全依法治理欠薪行为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联动处理机制,落实“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日常巡视检查机制,建立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等。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2017年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91件,追讨金额664.8万元。 五是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执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目前我市欠薪应急周转金总数达到省要求的1000万元目标。 六是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各区、县级市最少7个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编制的要求,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社领域承担综合执法职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办案保障。 七是创新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茂名治欠保支工作联络微信群、在建工程项目交流微信群,利用现代信息手段规范项目管理。实施重大节假日期间24小时无假日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全部值班。实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欠薪欠资情况公示制度,要求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须进行无欠薪情况公示,在15天公示期内没收到相应投诉或相关主管部门没发现欠薪问题的才给予办理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