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召开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培训会议

2019-05-21 00:00:00
5月21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召开茂名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培训会议,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办)、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财政社保局、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等35名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传达了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省人社厅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分工,提出了做好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的要求,学习了我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相关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汉清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重要意义,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二是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改革的重点。三是要认真领会我省改革的创新和亮点。四是要扎实做好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按《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由我市各级人社、财政和国资等部门联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