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仲裁员加强培训考核及对口业务交流学习

2019-08-06 00:00:00
8月5日至7日,我局与珠海市人社局、阳江市人社局将联合举办广东省2019年度仲裁员注册培训班(珠海班)。三个地级市的调解员、专兼职仲裁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共190多人,集中在珠海市香洲区开展注册培训及对口调解仲裁业务学习。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万志军、珠海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宋倪为出席培训会。此次培训学习活动,根据粤仲院〔2013〕11号文件“关于年度培训注册”要求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8〕3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仲裁工作对口交流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00号)的工作要求,对珠海市、茂名市、阳江市对已获得仲裁员资格工作人员年度注册培训,培训结果作为仲裁员注册的依据。这次培训重点邀请了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劳动关系专家、佛山市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广州市海珠区仲裁院院长、广州市南沙区仲裁院院长、珠海市社保中心专家授课。针对劳动争议非诉讼解决途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小程序、最新裁审衔接若干意见、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政策、劳动仲裁实务、仲裁证据规则实务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作深入浅出的讲解。各地参加培训同志认真学习,主动交流,积极回答,兄弟市县之区进一步学习探讨。与会期间,学员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培训纪律,严格考勤,大家做到学以致用。同时,还组织茂名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的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院(调解仲裁管理股)的业务人员,在珠海市开展对口交流学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