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10-22 18:46:2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外国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71号)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开展清理“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公通〔2012〕4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涉外就业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聘用外国人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依法依规聘用外国人,坚决清理整治、查处“三非”外国人就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举报“三非”外国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汕头市公安局近期发布的《汕头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外国人就业管理的通告》,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严厉查处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非法雇用外国人的行为以及非法入境、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级人社部门可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人社部门网站等主流媒体作政策宣传;可在人力资源市场、各主要路口、工业区、劳动力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可通过主动深入用人单位,派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和人社局《致用人单位一封信》(见附件2)等形式送政策上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聘用外国人。   二、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整治违法行为   市、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基层人社所要加强日常管理,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经常性排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工情况,发现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中介(黑蛇头)组织介绍外国人就业等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做好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区(县)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对开展查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及时向同级公安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及时指导基层人社所开展工作。要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保持查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我市用工秩序和社会稳定。 附件1涉外就业政策宣传标语.doc 附件2致用人单位一封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