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1970-01-01 08:00:00
点击查看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1、《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引导和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5〕88号)和《东莞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东府〔2018〕165号)等规定进行修订,制定本《新办法》。 2、《新办法》的适用范围作了哪些改变? 补贴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一次性发放。 3、申请补贴所需的材料? (1)《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交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复印件,未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或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5、补贴的申请流程是怎样? (1)学校每年3月份发通知,安排时间给本校毕业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2)学校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3)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及高校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学校公示材料等。 (4)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6、《新办法》的实施时间? 本《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旧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