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10 10:32:0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局政策法规科反映。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             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惠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及、贯彻和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构建惠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形成我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年底前)。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规范宣传发动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全面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县(区)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各自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将组织对本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市人社局制定全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县(区)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向市普法办公室推荐有关表彰奖励候选对象。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惠州市普法办公室。 2.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各县(区)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实施方案,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备案。各县(区)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二)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1.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 (1)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为系统干部职工学法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每年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举办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建立党组中心组等会议(扩大)会前学法制度,结合会议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风险意识。 (2)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时,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3)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4)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在本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惠州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章党规学习不断深入。注重党内法规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与协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6)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研究起草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力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7)积极推进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认真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大对公务员分类改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9)加强公务员录用法治知识的考察测试,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2.着力加强用人单位和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 (2)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宣传惠州市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养老保险政策、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悉社会保险权益。 (3)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4)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惠州市工资支付条例、惠州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惠州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和惠州市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5)加强对技工院校职工和学生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必修课程的重要内容,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结合每年新生入学、寒暑假等契机,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发放知识手册、制作宣传板比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等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都要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三)突出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国家宪法日学法活动。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2.开展重要节点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大学生就业季、外来务工人员返程返乡及法定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政府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3.深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实现与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权益保障等人社工作的无缝衔接。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 4.加强法制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局属网站建设,优化政策解读栏目的设置,注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共同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构建政务宣传门户网站、人社基层宣传平台、人社宣传新媒体平台三大平台“三位一体”,实现全市人社政务宣传信息“一网打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地铁轮船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定期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传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正能量。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 5.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深刻了解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典型,弘扬和培育法治精神。 6.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注重部门联动,坚持协同普法,积极与公安、案件、卫生、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普法新格局。    (四)加强工作考核和普法交流。 1.健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2.加强典型培育和普法交流,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人社局依托局门户网站、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交流各县(区)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上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共同推进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市人社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惠州市普法办公室推荐有关表彰奖励候选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是人社部门依法行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党组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促进工作落实。要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办法,新载体,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基层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强化“短板”意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查找不足和问题,抓住症结,找准差距,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的凝聚和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七五”普法有力开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