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5-27 17:48:00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惠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的通知》(惠机管函〔2017〕32号)精神和我局节能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全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实施能耗资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全局公共机构总能耗控制在用电总量125万度以内,总用水量控制在58088吨以内,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3%、3%和4%。   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按照市直部门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接受上级节能主管部门的考核,组织对各公共机构开展2016年度节能工作考评,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抓好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和数据分析应用   认真做好2016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和结果分析,督促各公共机构抓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定期通报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与共享,为节能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四、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和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组织开展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班。   五、普及推广绿色回收   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大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力度,提高废旧商品规范化回收率,推动回收活动向各公共机构拓展。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六、实施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   按照机关办公楼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推进办公楼外墙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七、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改造   推广和应用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型器具和节能设备设施。加大LED照明灯具推广使用力度,推广经国家认可的节能办公设备,逐步淘汰低效、高能耗产品。稳步推进公共机构空调、食堂等用能系统和部位的节能改造,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公私合营(PPP)等节能改造模式。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