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17-09-06 16:20:0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2号)转发给你们,要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将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五个一”服务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实名制工作,是今年省里对我市就业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前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利用毕业生报到平台,按照生源地,将部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发送到相应县(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一”服务工作,对于电话无法联系的未就业毕业生,要切实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确保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区)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充分利用好网络招聘平台。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县区应充分利用好“惠州人才热线网”、“全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等网络平台,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促进高校毕业生与需求岗位的有效对接。 三、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工作。要确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待教育部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册移交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按照生源地分配至各县(区),各地要尽快核查和补充毕业生的信息,力求信息真实完整,并切实开展这部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     四、着力开展重点帮扶。各县区要依托实名登记信息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对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重点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五、认真落实创业引领计划及就业促进计划。各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创业环境,认真落实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促进计划。利用好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作用,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创业服务。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9月30日前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联系人:黄雪梅,电话:2216099,邮箱:hzrc301@126.com。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