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

2018-09-14 10:08:0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1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人社部门在落实港澳台人员在本地就业创业的服务措施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市局相关科室。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