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2018-09-30 15:50:00
惠市人社办〔2018〕3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2018年10月17日是第5个全国扶贫日。根据国家、省各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定于10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系列活动,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帮助其就业脱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做好全国扶贫日活动,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集中开展政策宣讲、需求登记、专场招聘、上门送岗等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温暖关怀,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二、活动主题及服务对象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就业扶贫,帮困脱贫”。服务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三、活动内容依托县(区)、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和窗口,开展以下系列活动:(一)组织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活页、指导手册、政策清单以及网上专题宣传、设立现场宣传点、走村入户上门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载体和贫困群众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对其中符合条件,落实扶持政策。活动当天(10月17日),各县(区)至少组织一次政策宣讲活动。(二)开展就业需求登记。为每一位农村建档立卡贫因劳动者提供就业需求登记服务,并确保信息入库,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贫困群众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三)举办专场招聘。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适时举办专场招聘会,通过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等方式,促成贫困劳动者与各类用人单位人岗对接。 (四)开展入户送岗。加强工作主动性,结合实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深入基层和偏远地区,让贫困劳动者“足不出户”获得就业岗位信息,尽快实现就业。 (五)召开全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现场推进会。活动当天(10月17日)上午10:00,组织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在惠东县召开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现场推进会。四、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窗口同步联动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持续做好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宣传单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贫困劳动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参与,营造社会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及时做好情况报送工作。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和收集统计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当天及时报送各类活动相关图文信息,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广东省2018年“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及时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宇婷,电话:2789307,QQ:1524407097,邮箱:1524407097@qq.com)。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将汇总各县(区)情况,于10月18日上午前报省人社厅就业局。各县(区)活动负责人名单(见附件3)、3个县人社局参加公益性岗位管理现场推进会的参会回执(见附件4)于10月8日前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李翔,传真:2789363邮箱:hzrsjycj@163.com)。 附件.zip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