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3-29 15:13:00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税务局: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关               2019年3月25日 惠市人社函〔2019〕125号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