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12-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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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是国家机构的分支。4月16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此外,要逐步取消公益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不再设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并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实施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到201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要建立起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目前,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正按既定部署有序推进。
2012年4月16日全文发布的《中央出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是首个统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顶层设计”。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编制 事业单位调整禁扩政府编制
【意见】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
【解读】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强国论坛访问时也提出,实现政企分开,首先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楚,就很难确定哪些事业单位是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无法分类清晰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
工资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
【意见】 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解读】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改革关键要制定一个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名目繁多,有些省份有200多项。要想考核绩效,清理这些津贴补贴就是一个前提。要实施绩效工资,其他改革也须同步完成。
社保 事业单位养老金单独建账
【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解读】 社科院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研究统计发现,近些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差别一直在扩大,目前约相差一倍。在他看来,原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碎片化的,会导致不公平,如果改革再分三六九等的话,这种不公平可能会被放大。
转型 公益型单位将探索建董事会
【意见】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
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解读】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界定,一直是跨界而模糊,有些是在承担政府职能,有些是商业内容,还有是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他表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应该转型为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才能提高运行效率。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