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高收入行业工资将调控
2012-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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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瞩目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经济腾飞的同时,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却日益拉大。对此,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昨日透露,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调控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
“国企高管动辄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是亟待改革的一大重点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称,国企高管畸高的年薪是拉高社会平均工资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彻底让垄断行业的利益伤筋动骨,否则作用和意义都将打折扣。
在天则经济研究所近期召开的《2012年第三季度宏观经济分析》发布会上,与会专家也直指贫富差距过大问题,认为在初次分配中,决策层应首先解决好企业与职工、高管与普通职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否则将影响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
————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邱小平介绍,2002年至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2422元增长到42452元,年均增长14.63%。2011年,全国作为产业工的主力军的农民工总数达25278万人。农民工工资收入大幅增加,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5年至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由875元提高到2049元,年均增长15.2%。
普通职工和农民工收入的增长令人可喜,但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另一大问题。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曾列举了一组数据,从1978年到1984年,我国基尼系数稳定在0.16,而从1984年开始,基尼系数一路攀升, 2007年已达到0.473。一般说0.2之下叫“高度平等”,0.2到0.4叫“低度的不平等”,0.4被视为基尼系数的“警戒线”,0.4以上叫“高度不平等”, 0.473说明不平等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
国家统计局5月份公布的2011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显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私营企业收入远低于非私营企业。人社部近期发布的《2011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也表明,行业之间、部分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分配秩序不够规范,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
在各行业利润对比中,垄断行业更是足以“傲视群雄”。人社部的统计表明,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甚至更高,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垄断行业工资的过快增长,更多地反映了垄断利润的快速增加和向工资的转移过程。因此,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收入差距还会继续拉大。”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
除此之外,行业内部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也是云泥之别。《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透露,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飙升到2010年的66.8万元,平均年递增18.1%;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有的高管年薪已经达到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000多倍,令人瞠目结舌。
“目前很多国企高管既是国企高管,又有行政级别,这些双重身份的国企高管既然还属于体制内任命或者委派的人员,就不应该和私企的职业经理人一样拿市场化的高薪,达到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2至3倍就完全可以了,绝对不应该拿到动辄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汪玉凯认为,这个问题是有关部门在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乃至在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时应优先考虑的。
————国企高管高薪待改革
“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将可能影响产业可持续发展、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也必将不断凸显。”天则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日前在接受南方日报等媒体采访时指出。
李实同样认为,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不利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他说,在过去,依靠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低失业水平,我国能够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收入差距虽在扩大,但低收入人群收入在增长。然而,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或出现经济长期衰退,过大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对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将会更加凸显。
事实上,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第4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此,多数专家建议坚持“提低、控高、扩中”的原则,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遵循这一原则有其道理,因为,目前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吉尼系数已经接近0.5,分配不公已经影响到经济发展。”张曙光称,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解决两大问题。
他具体指出,在初次分配中,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企业收入增长较快,工资收入增长较慢。这就需要建立工资协商谈判机制以及工资随经济发展有序提升的制度;二是企业高管的收入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高管薪酬的高歌猛进,与职工工资相差千倍甚至万倍的事情相当普遍。“因此,不对国有经济进行认真彻底的改革,是无法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的。”
“垄断部门利用垄断地位,把产品价格定在均衡价格之上,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是拉开社会收入水平差距的重要原因。”与华安远见投资顾问公司研究部主管汪岚的观点相近,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受访时认为,必须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收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源头上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
汪玉凯同样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彻底让垄断行业的利益伤筋动骨,否则作用和意义都将打折扣,目前不尽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也很难被彻底打破。
对此,邱小平介绍到,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并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指导各地把握调整的时机和节奏,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另据悉,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并将优先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工资支付方面欠薪情况比较严重,帮助农民工清欠的措施会先出台;然后才是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工资集体协商等。
事实上,针对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这一严峻问题,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此前在10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即表示,为保障企业一线员工的最低劳动报酬,人社部已经根据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严格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并力争在工资制度设计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将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