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18-12-29 15:09:00
原文地址: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与文化导向型城市相匹配的文化人才供给体系,逐步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理念先进的文化英才,为建设“文化佛山”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文广新局在总结我市文化领域人才扶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了《佛山市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制定《细则》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指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参加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古往今来,人才是一个地区繁荣强盛的基础,从历史实践来看,佛山之所以取得当前的成就,也得益于长期以来的人才辈出。 人才强国战略是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培养造就了各个领域的大批优秀人才,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国狠抓人才战略的关键时期,我市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才立市、人才兴市、人才强市,市委书记鲁毅同志指出,我市要做好人才工作要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市委将人才工作定位为一项十分紧迫、重要而且严峻的工作,旨在把人才资源调动起来、用好用活,为佛山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工作,习总书记更是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出了“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最强声,进一步指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文艺的作用不可替代,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文化工作,先后出台了《佛山市文化升级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文化佛山”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化政策,打造岭南文化名城,推动建立文化导向型城市。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发现,发挥文化引领重要作用的关键要素,始终在于人才,尤其是文博非遗、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高端人才。然而我市现有高端文化人才不足、人才分布不均衡、高端人才分布领域与我市重点发展文化领域需求不匹配等突出问题,极大制约了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文化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制定《细则》的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 (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的通知(粤发〔2010〕17号) (三)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17〕1号) (四)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佛发〔2011〕3号) (五)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 (六)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粤文人〔2010〕144号) 三、《细则》主要政策解读 《细则》共设十四条规定。 (一)关于扶持范围和要求的规定。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阐述了“文化英才”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其中,第二条规定的是申报文化英才扶持的细化要求,具体包括人才的政治方向和原则要求、人事关系、业绩成果、年龄职称等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扶持的文化英才应当同时具备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至(四)项的规定;属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则需要在我市连续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报扶持;部分已经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则可根据第三款规定直接列为文化英才。此外,为避免引发公务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争议,我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均不得申报扶持。 (二)关于扶持人员的侧重点。佛山市文化英才扶持工程的实施,目的在于挖掘扎根佛山本土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创作活动的高层次人才,激发我市现有高层次文化人才活力和积极性,进而营造佛山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创作的良好氛围。其主要侧重点包括: 一是侧重于立足本土。《细则》第二条规定“文化英才扶持工程···着眼于长期以来扎根佛山本土开展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和传承佛山文化、展示和宣扬佛山文化形象的文化高层次人才”,因此文化英才工程将重点扶持长期以来为我市文化传播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是侧重于中青年人才。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这些都是文化英才的基本要求,扶持工程坚持挖掘潜在人才、激励现有人才、培育名家大师并举,着力搭建佛山高层次文化人才梯队。这其中,中青年文化人才是新时代佛山高层次文化人才梯队承上启下的关键。中青年文化人才的成长,有利于佛山文化领域的人才辈出和文化事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侧重于业绩成果。《细则》第二条规定“重点考察人才近五年的业绩成果、业界影响、发展潜力和对佛山作出的文化贡献”,实施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并不是雨露均沾,达到基本要求就能获得扶持资金。开展相关扶持工作仍需考量人才近五年(2014年以来)的业绩成果,综合选拔出最具潜力、最有业界影响力以及最有利于传承和发展佛山文化的一批高层次人才加以扶持和培养,帮助其进一步成长为文化领域的业界“大咖”。 (三)关于扶持资金的政策解读。根据《细则》第四条,我市设立了文化英才专项扶持经费,并计划由扶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文化英才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三方服务协议,约定文化英才在三年内继续在我市从事其文化事业(产业)创新创业创作工作,并由我市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30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文化英才在享受扶持资金期间调动单位的,将根据《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文化英才出现取消文化英才资格等不适宜继续发放扶持资金情形的,将根据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终止扶持,不再予以发放扶持资金。 另一方面,根据第四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规定,文化英才扶持资金应与我市其他人才扶持政策所提供的扶持资金不重复,在不重复的前提下按照从高从优的原则执行扶持。如人才A在获得“文化英才”荣誉称号前,已获得其他荣誉称号并取得相关扶持资金5万元(该荣誉称号的制定依据同样为《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则人才A在获得“文化英才”荣誉称号将得到25万元的人才扶持资金。   附件下载:佛文〔2018〕14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