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相关工作要求,在招录工作中因灭火救援员岗位1名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录用要求,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现将补录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反映。
受理地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纪委(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10号)
联系电话:022-26309119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录人员公示名单.xlsx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