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6-06-10 12:00:00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6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30名、消防通信员岗位5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名。招录岗位介绍和相关条件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清白、心理健康;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6.勤务类灭火救援员、消防通信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0日);勤务类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1990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0日),建议男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并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编造、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册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会道门等,或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6.被开除军籍或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因非正当原因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或个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7.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9.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11.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且当前无法取得相应学历的;

12.现役军人;

13.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此次招录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委托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协助配合。招录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对象于2026年06月10日8:30至06月25日17:00,登录考试报名网(https://www.ngukaoshi.com/#/home),按照提示说明完成注册、报名,招录单位同步对报考对象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认报考对象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考对象报名后48小时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网上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17:00。

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如下:

1.报考对象填报的《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需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明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认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6.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B2及以上驾驶证扫描件;消防通信员岗位软考(网络工程师等)、华为/H3C认证、无人机操作证等优先,1年以上网络/通信运维经验优先。

7.《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

8.赴相关实地网点或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的本人征信情况报告。

9.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报考对象认真对照《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计划,如实填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承诺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伪造、擅自涂改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考对象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消息,时刻保持报名表中填报手机号码正常通话,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参考或报名材料不全、不实及不符合要求影响报考结果的,相关责任由报考对象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在招录过程各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随时取消报考对象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核。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相关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6月29日至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海泰大道站(海泰大道10号)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材料如下:

1.《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最高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退出证的,需退出时单位提供入职批准书或入伍批准书、退出命令及相关证明等材料),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6.B2及以上驾驶证,软考(网络工程师等)、华为/ H3C 认证、无人机操作证;

7.赴相关实地网点或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本人征信情况报告。

8.《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9.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后一律不予退还,请报考对象提前做好材料备份。

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报考对象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打印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准考证。按照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报考对象携带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准考证、身份证、下载签字的《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免责声明》(附件6)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等便于运动服装为宜。未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准考证注明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报考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患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疾病或存在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的,严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测试标准见附件4。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0分,体能测试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6米拉梯上二楼、黑暗巷道搜索、拖拽假人。测试标准见附件5。单项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有效成绩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依据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照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当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对招录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足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顺序确定),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对象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后下载打印),按照面试准考证注明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受听反应、动作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每名报考对象面试时间8分钟,根据报考对象回答问题的现实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予招录。

面试当天一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电子问卷形式进行,报考对象须自备智能手机。心理测试结论不合格或因自身操作不当致心理测试失败未评定结果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依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总分12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排名(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录计划数与报考对象人数1:2的比例,公示确定进入体格检查范围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格检查)。报考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岗位适应性测试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参加体检前自觉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多休息。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对象个人负担。凡未按照招录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格检查的报考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招录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史、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政治考核。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报考对象如实填报《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7),重点考核报考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出国(境)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具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七)公示录用。依据报考对象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综合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果,按照优先录用规则分岗位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考试报名网(https://www.ngukaoshi.com/#/home)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经查实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等,出现报考人员数少于招录计划数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各项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待补录人员中,根据空缺的招录计划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入职(试用期)培训。公示期满,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根据拟录用人员名单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入职(试用期)培训。入职(试用期)培训期间,因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经查实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转正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相关岗位拟录用人员数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各项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待补录人员中,根据空缺的招录计划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顺序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将该岗位空缺的招录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并在调剂后报考相应岗位各项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待补录人员中,根据空缺的招录计划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顺序递补。

(九)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于入职(试用期)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拟录用人员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缴纳保险、公积金。入职(试用期)培训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应当参加转正考核,转正考核合格的,支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工作实际需要、拟录用人员实际情况等,确定工作岗位,核定等级档次,下达任用通知。辞职、查实存在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辞退(取消录用)、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拟录用对象在入职(试用期)培训期间,只享受试用期待遇,考核达标并转正后,享受正式员工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享受单位提供的食宿、服装、年度体检等保障,三餐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标准执行。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市有关政策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和带薪休假等福利。同时,在交通出行、看病就医、观光游览等方面,可参照天津市政府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相关政策享受照顾优待。工作期间现实表现优秀的,经评选可享受立功受奖、入团入党、考试培训等政治待遇。以上待遇保障和优待政策均基于现行政策规定,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变动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贯彻“阳光招录”原则,全程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纪检部门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举报、无据举报,同时凡查实有诬告陷害、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等情况,将严厉查究当事人责任并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报考对象报名审查、考察测试过程中存在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录用资格。全体参与招录的工作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招录的情况,应当主动回避,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六、特别提示

报考对象报名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涉及报名、食宿、体检所需费用均需自行解决。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有需要的报考对象请提前留存备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单位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执勤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施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以上招录的基层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均建议男性。同时,具有特殊信仰或饮食禁忌要求的报考对象请提前咨询了解后理性报考。

此次招录除公告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培训机构、中介公司等均与我单位无任何关联。一切承诺可以帮助协调办理入职或以入职前培训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均属欺诈,请广大报考对象谨防上当受骗,如遇此情况请及时报警维权。招录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录时间地点或其他有关安排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布调整信息,请报考对象密切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22-83750119,18522561959(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纪检监督电话:022-83750119转812(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22-27735862(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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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doc

2.《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

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doc

5.《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6.《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免责声明》.doc

7.《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doc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