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解读

1970-01-01 08:00:00

  8月2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该文件解读如下:

NO.1

①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再提供工作调动相关文件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转入单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中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其余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不变


释:职工办理转移时,减少《工作调动证明》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携带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贵阳市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便可办理。

 

NO.2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时,不再提供单位社保账户相关证明资料。

 

释:单位新开户时,减少社保相关证明。

NO.3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释:从2019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