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热词,围绕这个充满无限可能和前景的“+”号,各行各业都在为即将到来的互联网时代做着各种准备。在人社系统,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上,不论是市级层面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的硬件建设,还是省级层面的协调统筹,“互联网+”的身影已经无处不在。
“掌上监察”———查询方便 传递及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要 “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开发的“监察通”信息系统,就利用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了“两网化”管理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9块46寸液晶显示屏拼接而成的巨大显示屏,全景展示全区企业情况;6台高拍仪、8台执法记录仪、4台可录音电话,可实现音频视频同步传输……这是去年年底记者在青岛市市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指挥中心采访劳动监察效能建设时看到的一幕。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 在银川西路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案件,赶紧联系金门珠海街道的监察员张文海,让他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报警标志不停闪烁。值班的劳动监察员正神情严肃地安排着工作。
指挥中心通过对报警企业进行定位,发现金门珠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监察员张文海距离企业最近,便通知张文海去处理。
“好的,我马上就去。”监察员张文海通过手持的“监察通”移动终端接到指令后, 迅速作出回应,并火速赶往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指挥中心大屏幕上闪烁的报警标志消失了。这也就意味着,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已经得到了有效处理。
“我刚才处理的这个案子,按照以往的办案流程,需要市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过去办理。如果工作人员正在接待办案,很难及时前去处理。现在好了,指挥中心可以通过对报警地的准确定位,就近安排街道上的监察员过去处理,既节省了工作时间,又有效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张文海说。
张文海手里的“监察通”,是青岛市近年来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研发的“掌上劳动监察平台”。它运用4G网络通信技术,通过在随身携带的移动智能终端上安装APP应用软件,从而实现信息的无线采集、查询和利用。
据青岛市劳动监察局相关技术人员介绍,“监察通”的主要特点是,可以实现信息采集随时随地,信息查询方便快捷,信息传递精确及时。
记者现场感受了一下 “监察通”在信息采集、信息比对,以及现场执法的流程: 劳动监察员用“监察通”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某用人单位信息,并即时上传到“两网化”数据库中。“两网化”系统将信息与用人单位已申报的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数秒内将对比结果反馈到“监察通”,监察员当场即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有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监察员可现场同步拍照录像,固定证据。监察员按程序调查取证后,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当场纠正, 并登记到“监察通”信息系统中。
依托移动互联的4G通信技术,青岛市的劳动监察员已经提前感受到 “互联网+” 给劳动保障工作带来的高效和便利。
省级集中信息平台———服务更方便 过程更透明
2014年7月底,江苏省人社厅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
江苏省人社厅仲裁处处长吴敏超从平台中调出一个案例,向记者讲解了平台运行过程:2014年7月27日,南京市一申请人在江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提出申请,要求对本人所在公司拖欠其工资进行调解,并自行选择了省人社厅一名调解专家。专家接到调解平台转送的案件两小时后,采用电话调解方式,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进行了有效沟通,最终在8月1日帮申请人要回了工资,单位也给补缴了社保费。
据了解,江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上,列有近百位优秀调解专家,方便申请人在网上“点单”。除了登录江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申请调解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终端或拨打12333调解专席电话,随时随地申请调解服务。
在方便老百姓快速申请调解的同时,2011年,在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全面安装使用了仲裁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江苏省又实现了仲裁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它的意义在于,通过全省统一的案件系统网络,实现对全省仲裁案件处理全流程、全方位的精准化质效监管。
“全流程、全方位有两层含义,一个是信息显示环节———全省各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的流程都能实时在系统中运行,重要环节在系统中显示,仲裁文书能直接在系统中下载制作,仲裁申请书、庭审记录、仲裁决定书、调解书、裁决书全部通过网络上传。另一个是质量管理环节———省、市、县仲裁机构负责人,在系统中可以实时指导、控制、监督本级和下级仲裁机构案件处理的进程和质量,实现了仲裁案件质量管理的创新性突破。”江苏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网络,调解仲裁的过程更加阳光、透明,案件质量管理更加高效、实时。
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仲裁质量的监督,分析裁审的差异性, 江苏省2014年又将仲裁机构的信息系统与人民法院的案件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了裁审办案信息的实时双向推送。这不但实现了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可以共享同一案件的仲裁和审判信息,而且可以共同评估办案质量, 提高裁审的一致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远景展望———互联互通 提质增效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网络技术升级换代,宽带不“宽”以及基层硬件设施缺乏的制约将逐渐消除,无论是劳动监察的“两网化” 建设,还是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都将加速。
记者近日从人社部召开的有关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 “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人社部将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将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数据库,实现与就业、社保等信息互联互通。
关于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人社部相关部门表示,要统一省级集中建设模式,并将推广使用办案系统作为今年 “信息化人社”建设的重点,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仲裁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