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补贴 还贷延期 我省防疫期间稳就业“硬核”政策来了

再过几日,我省各行各业即将全面复工复产。根据人社部等部门要求,2月7日,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加强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出台“硬核”政策,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通知要求,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要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采取官网发布、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等形式提供辖区内企业招工信息,支持其就地就近解决就业,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生活确实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

通知强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对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通知要求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按照规定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暂停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各地要继续抓好就业失业情况监测,持续跟踪重点企业用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

通知明确,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报/民生网曾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