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后办”、“网上办”、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佛山社保在行动!

为做好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市社保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实化细化多项工作举措,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大险种,48个事项可“延后办”


市社保局已梳理了48个可以“延后办”的社保业务,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个险种,参保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延后办理有关社保业务将不会影响待遇发放。







推出“不见面”办理业务模式


为避免窗口人群聚集,加大感染风险,市社保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推行“不见面”办理业务模式。


通过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I社保”APP、粤省事小程序、“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电视机顶盒,可足不出户办理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


2月3日至6日期间,我市网上办理社保业务13058笔,邮寄办理业务21笔,接听咨询电话1071通,网上咨询202次。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的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医疗生育保险方面


加强与财政、医保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增拨医保周转金,春节前已提前划拨2月份的发放款总计5.47亿至各区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提高各区资金应对能力;为减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垫付压力,优先实现增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专项周转金系统功能,2月初已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分别预拨500万元专项医保周转金。



养老保险方面


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协作,确保全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月10日前准时足额发放。对因受到疫情影响,满足退休待遇享受条件,但未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及时前来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在申办退休时只需说明原因,社保部门将从参保人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月起,补发基本养老金。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方面


社保部门全力推动以数据比对为主,人脸识别认证为辅的认证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应对疫情防控,市社保局对领取失业金资格验证业务在已实现的“i社保”APP及支付宝线上验证的基础上,2月份临时增加短信回复验证方式。目前,2月份失业保险金应验证总人数1.9万人,通过手机APP、短信验证已达1.74万人,验证率近92%。








社会保险费用可延期缴纳


2月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通知明确规定:


一、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此外


根据佛山市政府出台的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点击查看内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按规定享受待遇。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正常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您可优先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税机、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业务,保障企业职工及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来源:佛山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