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社会流动可以作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指标,尤其是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后,多元化的社会流动能够让分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通过自身不懈努力获得成功。建立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流动机制体制,不仅可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鼓励人们通过接受高等教育、培养专业能力、努力本职工作,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还可以帮助人民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广大民众体验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社会弹性和社会韧性,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多元化、跨阶层的社会流动,数以亿级的人口在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在产业上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业流动,在职业上从农民向产业工人和服务业工人流动。作为反馈,大规模、多元化的社会流动给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充沛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成为经济腾飞和民族复兴的助推剂。同时,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城乡之间、单位之间仍然存留着一些阻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制度、工资制度都难以满足新时代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社会性流动的现实需求。特别是隐藏在社会流动背后的种种隐性影响因素,如个人身份、教育获得、资格准入、家庭背景等因素被放大,劳动力市场分割、体制内外差别、用人单位组织差异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都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甚至成为引发社会不满的燃爆点,也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亟待解决的破冰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此次《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在破除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上有以下四点重大突破。

  一是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的双轮推进。破除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关键在于顶层设计,改革进入深水区,传统的渐进式改革模式的成效有限,尤其是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既有利益格局和体制机制症结,必须从顶层设计破题,方能实现政策目标。此次《意见》强调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注重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的双轮推进,既兼顾了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流动过程中发挥确保要素配置效率的基础性作用,又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在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流动过程中需要政府规制的恶性竞争乱象。在尊重社会性流动规律性的基础上,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能够在制度层面上确保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的双轮推进模式,进而实现社会性流动的效率和公平,避免出现规制不完善情况下的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情景。同时,改革发力、服务助力的顶层设计理念也体现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塑社会性流动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要害所在。

  二是在政策定位上贴近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尽管中美贸易谈判取得阶段性共识,但国内外经济复杂严峻的形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制约着中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社会性流动机制为基础,优化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挖掘经济增长潜力。通过高质量就业和辛勤劳动提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既是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主要途径,也是增强社会性流动的重要抓手,更是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均衡发展,推动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在城乡间、区域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是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和消除区域间隐性壁垒的前提条件。创新创业创造不仅是中国经济增长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也是推动社会性流动的新动力,工业革命以来的每一次技术进步都必然引发新一轮的社会阶层分化和社会结构变化,掌握技术创新的社会群体向上流动的机会更多、可能性更大。这一切的背后都有一个先置条件:全面消除对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社会性流动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构建开放透明、公平竞争、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

  三是在具体措施上精准切入,有的放矢地以顽瘴痼疾为目标。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用人制度和档案管理长期以来被人诟病,可谓是阻碍社会性流动的老大难问题。形成于建国初期的户籍制度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跨城乡、跨区域流动的规模不断增大,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人口管理的功能逐渐减弱,反而成为阻碍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最大障碍。尤其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公共服务待遇差异,不仅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直接联系,而且与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住房、子女教育直接挂钩,加剧了城乡、地域之间的隔阂,业已成为阻碍社会性流动的排他性制度体系。体制内外单位用人制度和档案管理也同样是被诟病已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用人制度依然存有大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残留,甚至一些规章制度与几十年前基本无异,成为束缚人才在体制内外自由流动的枷锁。在不少人才流动的案例中,都出现了以用人制度为借口,以档案管理为手段,导致人才在体制内外、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面临较大困难,不得不留守的问题。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用人制度和档案管理可谓是社会性流动亟待破解的四大难题,《意见》紧扣四大难题,全面取消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通畅体制内外的交流渠道,加快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具体措施聚焦、精准、有力。一些细节更值得关注,如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做法,能够调动地方政府的工作积极性,把城镇化带动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社会性流动的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

  四是在重点人群上关注最需要社会性流动的基层、贫困和困难群体。社会流动可分为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一般能够衡量社会公平的是纵向流动。目前中国现实情况是,由于基层科技工作者晋升空间有限,向上流动机会稀缺,收入待遇较低,导致人员队伍不稳定,专业人才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世界银行在2018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容易陷入由其出身所决定的贫困周期,因机会不均和能力不足而无法登上向上流动的阶梯。中国贫困群体和困难群体也同样如此,在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社会网络和经济资本的情况下,他们通过自身力量改变命运的能力是相对有限的,必须在有外部力量支持和助力的前提下方能真正实现向上流动。《意见》重点关注基层、贫困和困难群体,直指衡量社会性流动公平性的关键人群,在助力方式上强调教育和就业也是值得期待的。从社会流动的通道来看,教育和就业是不可或缺的环节,确保普及性义务教育的质量是保证每个社会个体获取向上流动人力资本和知识技能的基础,高质量就业是社会困难群体和贫困人口摆脱困境和贫穷的根本。因而,把教育和就业作为帮助贫困和困难群体助力方式,能够确保社会性流动的起点公平和渠道通畅。

  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激活更多的内生动力,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作为盘活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的重要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是激发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内生活力时代任务,不仅符合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和社会制度进步的客观规律,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田丰)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